外国人在阿塞拜疆务工须知

  二、阿塞拜疆现行外国人就业规定
  
  阿现行《劳务移民法》于2000年初生效。主要规定包括:

  1、阿塞拜疆法律原则上不允许任何来阿的外国人在阿就业。阿境内任何一个就业岗位应首先满足本国公民就业需求。

  2、确需雇用外国人的阿塞拜疆个人或单位,必须取得有关主管机构颁发的特别许可证。

  3、外国人在阿就业和务工手续:

  -- 用工单位或个人须向阿塞拜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办雇用外国人的许可证(注明雇用外国人的工种和人数)。雇用外国人的工作岗位应是当地居民无法胜任的;被雇用的外国人凭用工单位许可证办理个人工作许可证;
  
  -- 许可证期限一年,可连续延期四次,每次有效期一年。

  外籍人员在阿最多可连续工作五年。五年期满后,须在阿境外居住至少一年以上,方可重新办理来阿工作许可。阿主管部门有权将被发现的“打黑工”者驱逐出境。

  -- 用工单位第一次办理用工许可证的法定费用为44玛纳特(约52美元)。延期一次的收费标准为22玛纳特(约26美元)。

  三、阿外籍劳务管理办法修改方向

  阿塞拜疆主管移民事务和政策的官员和专家认为,阿在该领域立法滞后和管理不力是造成当前局面的主要原因。根据现行体制,外国人在阿签证、居留和就业三方面的事务分别由阿外交部、内务部(警察局)和劳动部管理,三部门之间一直缺少有效的协调机制。

  近年来,阿境内外籍人员管理和阿公民境外劳务移民问题日趋尖锐,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据有关人士预测,随着阿经济的迅速发展,今后将有更多的外国人员来阿淘金,寻求就业。今年初,阿总统伊利汉姆·阿利耶夫签署了政府关于加强移民管理的决议。之后不久,阿即设立了国家移民局,拟对相关事务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同时着手修改现行《劳务移民法》。目前,阿劳动和社会保证部已就修改立法起草了一系列提案,并拟于近期提交内阁审议。具体细节目前虽然尚不得知,但据有关负责人透露,此次修改的主要原则一是力求法规和政策的连续性,二是保证法规和政策的稳定性。目标是规范用工秩序,保障本国居民就业,尽量减少阿境内非法外籍务工人员数量。在必要的情况下,今后还有可能对外国人在阿就业和务工实行配额管理。

  四、我在阿务工人员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阿具备合法工作资格的中国公民总人数约为200-300人,绝大多数是我石油公司在阿投资项目项下的工程技术人员,迄今未发生过与就业、务工有关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最近一年多来,阿首都巴库街头出现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多来自我浙江和福建省农村,总数目前已逾千人。据了解,这部分人员大多通过非法中介(中国公民)来阿,每人支付的中介费从3万元到15万元人民币不等(不包括国际机票)。出国前,他们对阿社会经济状况、外国人在阿就业和务工的政策法规一无所知,盲目轻信中介人关于阿塞拜疆好挣钱、以阿为跳板可以免签转道去欧洲的谎言。到阿后,中介虽然为其办理了一年签证,但他们无一人拥有在阿合法务工许可手续,绝大多数人很快陷入身无分文的窘境,甚至一日三餐都成问题。不少人为谋生在巴库主要街道、闹市沿街叫卖小商品,遭到当地警察驱赶,个别人受到粗暴对待后与警方发生冲突,另外有些人在向中介人讨说法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不但本人身心和经济受到损失,同时严重损坏了中国人的形象,在阿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截至目前,虽然先前来阿人员中已有少数人返乡,但从上述两省盲目来阿的趋势仍在继续。建议国内相关部门对此予以重视,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务请我国公民在出国求发展之前,务必通过正当渠道对目的国进行全面了解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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